(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xcaib.xa.gov.cn)等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xahtjdby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3日9:00至8月7日17:00。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需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网上报名需上传如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电子版。应聘人员需上传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
④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2.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航创国际广场B座12层(航天基地神舟四路239号)。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请在报名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5年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以上②-④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还。
(4)应聘人员应携带指定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本人确系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由他人代为进行,需提供本人手签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计划数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布。
(四)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于8月10日10:00起在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航天基地,具体地点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航天基地教育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4.考务须知
①应聘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开考30分钟后,迟到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发出信号为准,考场内如备有时钟,仅供参考。
②应聘人员需携带的考试工具为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和橡皮。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物品存放处。严禁将计算器、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及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③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安检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
④试卷发放后,应聘人员首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无特殊情况(印刷质量问题等),不允许更换答题卡,包括各科目答题卡被撕坏或有折痕、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然后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在对应位置填涂本人准考证号。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使用规定的工具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自负。听统一指令开始答题。
⑤考试结束铃响,应聘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并在考务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开考场。结束铃响后不得有任何填涂答题卡和试卷的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不得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⑥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应聘人员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⑦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对应聘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应聘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聘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由航天基地管委会有关部门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统一公布。
(六)面试
面试公告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七)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由航天基地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九)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天。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