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谢茜茜)7月23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近日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府支行(原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同时,对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行长刘钢、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行长助理孙晓琳分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记者注意到,2025年1月27日,恒丰银行收到过一张千万级罚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等8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060.68万元。同时,4名相关时任责任人被罚款1万元至9.5万元不等,合计1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