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我收到施某某的6.6万元了,我这会儿就去法院办理结案手续。”12月27日,尤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了军嫂刘某某打来的电话。
2024年2月,现役军人吴某某与其妻刘某某与施某某签订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因未能按期完成装修,双方签订《装修公司退款协议》,施某某仅退还3万元便没有动静。刘某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尤溪县人民法院,要求施某某返还装修款并支付违约金、律师服务费合计8.1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尤溪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吴某某为现役军人,遂迅速启动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对该案进行优先立案,并引导二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成功查封了施某某名下的房产一套。11月15日,在法官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施某某于3日内返还7.1万元。履行期限届满后,施某某仍未履行,吴某某、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