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涪陵区人民政府同意,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联合印发《涪陵区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以下称《办法》),凡是在涪陵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可申报知识产权方面的资助和奖励。
根据《办法》,涪陵区政府设立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专项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该资助奖励的组织及具体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
《办法》规定对获得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其中新确定为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和4万元资助;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认定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件;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及3万元;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及1万元。
据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是2019年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以来,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推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首个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的资助奖励制度。《办法》的出台,旨在持之以恒地推动知识产权强区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创新驱动发展。
“在当前地方财政经费较为紧张,财政支出预算持续压缩的情况下,涪陵区政府设立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专项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这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发展的结果,实属不容易。《办法》的出台,将会鼓励更多的经营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培育出更多、更高质量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涪陵区把实施知识产权强区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作为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培育、发展和行政执法,全面提升了知识产权质量。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专利6533件,其中发明专利1107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5426件;共有注册商标16200件,其中地理标志商标14件,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8.54件。
记者 张柳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