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30日,中国足协原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前中超公司董事长刘军被判有期徒刑11年,至此,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一次为期977天的足坛反腐正式落幕。
中国足坛的第一次大规模反腐,始于2009年10月,至2012年6月落下帷幕,时长两年半。首轮一审共有48人宣判,中国足协原副主席谢亚龙、中国足协前副主席南勇、前国足领队蔚少辉,都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没收财产20万元。前国脚申思被判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50万元;前国脚李明、江津、祁宏均被判有期徒刑5年半,没收财产50万元。
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杨一民被判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20万元。中国足协原裁判委员会秘书长张建强被判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25万元。中国足协原裁判委员会执行秘书李冬生被判有期徒刑9年,没收财产10万元,福特宝公司原总经理邵文忠被判有期徒刑5年,没收财产50万元。原“金哨”黄俊杰被判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20万元。原“金哨”陆俊被判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20万元。
这一次的足坛反腐,始于2022年11月26日,中国男足原主教练涉嫌严重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监委监察调查,直到今天王小平和刘军宣判,时长977天。
与上轮反腐相比,这次反腐的涉案人员职位更高、权力更大,足协主席和党委书记(体育总局副局长)双双落马,还涉及裁判委员会、国家队、中超公司等领域。处罚力度也更大,陈戌源被判无期徒刑,这是历次足坛反腐的最高刑期,李铁也被判20年,是第二高的刑期。
不过,还有许多“小鱼”的判罚结果没有官方公布。从中国足协宣布的第一批“禁足名单”可以得知,金敬道、郭田雨、杨善平、顾超等前国脚涉案,但名气显然没有当年的申思、祁宏大,而且目前为止,还没有现役裁判涉案的消息,需要等第二批禁足名单公布。
所谓落幕,是从国家和法律层面来说,从行业内部来说,足协的第二批禁足名单何时公布,还是未知数,估计快了;里面会不会像之前那样有涉案俱乐部被扣分、罚款甚至降级,就更不好说了。
最后,问题来了:宣判之后,中国足球就会好起来了吗?就会有救了吗?2012年的时候,球迷们也是这么想的,没想到仅仅过了10年,又来了一次,那么第三次足坛反腐风暴,还会上演吗?
中国足坛反腐宣判结果:
王小平(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原主任):受贿罪,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刘军(中超公司原董事长):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杜兆才(体育总局原副局长,中国足协原党委书记、副主席):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李铁(中国男足原主教练):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刘刚(成都市足协原专职副主席):贪污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刘磊(武汉市足球管理中心竞赛部原部长):受贿罪、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付翔(武汉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汉市足协原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贪污、受贿、行贿、单位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
辜建明(成都市足协原主席兼秘书长、中国足协执委会原成员):贪污、受贿、单位行贿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黄松(中国足协竞赛部原部长):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谭海(中国足协裁判管理部原部长):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戚军(中国足协战略规划部原部长):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陈永亮(中国足协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万元。
马成全(中国足协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原局长、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董铮(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刘奕(中国足协换届筹备组原副组长、中国足协原秘书长):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
于洪臣(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李毓毅(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陈戌源(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