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大营盘小学校于8月31日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专题学习活动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提升全体教师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与应用能力,营造规范、健康、文明的校园语言环境。本次活动由赵彦龙副书记亲自带队,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和互动研讨等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赵彦龙副书记在动员讲话中强调,语言文字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教师的基本职业要求,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体现。她要求全体教师以高度的责任感参与学习,将法律法规要求转化为日常教学的自觉行动,为培养学生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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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学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核心条款展开,重点解读了以下内容:
法律地位与意义: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强调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重要性;
教师职责与规范:结合教学实际,分析教师在课堂用语、板书设计、作业批改等环节中易出现的语言不规范问题;
校园文化建设:探讨如何通过校园活动、环境创设等途径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化氛围。
活动中,赵副书记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引导教师反思教学中存在的语言不规范现象,并现场演示正确的普通话发音和汉字书写规范。教师们积极参与互动,就“如何纠正学生方言习惯”“多媒体教学中的语言规范”等问题展开讨论,形成了多项可行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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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教师们深刻认识到语言文字规范对教育教学的重要性,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课堂中做到“三个坚持”:
• 坚持使用普通话教学,杜绝方言干扰;
• 坚持书写规范汉字,避免错别字、繁体字滥用;
• 坚持将语言规范教育融入学科教学,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习惯。
此次学习让老师们意识到,教师的语言行为不仅是个人素养的体现,更是对学生文化认同的塑造。今后在教学工作中会更加注重语言细节,做学生的榜样。
为巩固学习成果,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纳入教师考核:将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指标;
开展专项检查:定期检查教案、板书、作业批改等环节的语言规范情况;
丰富活动形式:通过演讲比赛、书法展览、经典诵读等活动,深化师生对语言文字法的理解;
家校协同共育:通过家长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家长宣传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形成家校合力。
此次专题学习活动,不仅提升了教师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也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奠定了基础。大营盘小学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让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校园文化的鲜明底色,为培养具有文化自信的新时代少年贡献力量。
(网易山西 张敏 李丽 通讯员 张丽蓉 吉卫平 助编 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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