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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搬运神器”变“伤人利器”!濠江区市场监管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宣传警示

   日期:2025-08-02     移动:http://mob.kub2b.com/quote/908.html

近期,叉车安全事故呈现多发态势。有统计数据显示,今年5月以来,我省已接连发生3起叉车安全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叉车操作行为,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现对全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及个人提示警示如下:

认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与叉车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包括机动工业车辆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叉车:指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属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车。

血泪警示:典型违规行为与致命后果

1.无证驾驶:操作人员未取得有效资质,极易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造成碰撞碾压行人或设备,致死风险极高。

2.超速行驶(速度超过5km/h):在转弯时极易因离心力导致车辆侧翻,或高速行驶中因制动不及撞塌货架、设备或人员,引发严重伤亡。

3.超载(偏载):超出额定载荷或载荷重心严重偏移,会导致车辆前倾翻倒,或造成货物从高处坠落,砸压下方人员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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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货叉违规载人:使用货叉提升、运输人员,一旦发生坠落或被夹挤,极易造成人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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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系安全带:在车辆发生倾翻时,驾驶员可能被甩出驾驶室,遭车辆碾压导致重伤或死亡。

6.盲区倒车未观察/未鸣笛:未确认后方环境即倒车,或未有效警示,极易撞倒行人或卷入周边设备。

安全操作铁律:规范使用叉车

为确保叉车作业安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操作规范:

1.操作前“三细查”:

细查车辆:轮胎气压、刹车系统、灯光喇叭、液压油泄漏

细查货叉:裂纹变形、起升链条松动

细查环境:路面平整度、空中障碍物、行人通道隔离

2.作业中“四严禁”:

严禁超速、超载、急转弯

严禁载人(培训专用车除外)

严禁单叉作业、用货叉顶推货物

严禁视线被挡时盲目行驶

3.停车后“五必须”:

必须货叉落地

必须挡位归空

必须拉紧手刹

必须取下钥匙

斜坡停车必须楔住车轮

合法使用要求:叉车安全准入与管理

企业及个人使用叉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

采购查验:购买时应查验并留存叉车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制造许可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首次检验与登记:叉车首次投入使用前,产权单位必须向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汕头检测院申请首次检验。检验合格后,向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定期检验:叉车投入使用后,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

人员持证: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N1)》,严禁无证操作。

违法后果警示:

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使用单位处以最高30万元罚款。因使用管理不善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除行政处罚外,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报检验与使用登记所需材料清单见文末附件)

濠江区市场监管局始终保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如今年4月,执法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公司涉嫌违法使用未经检验合格且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经依法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后,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3.2万元,并依法拆除违法叉车设备、去功能化,消除安全隐患。近年来,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违法使用叉车案件4宗,累计罚没款达14.8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安全没有休止符,监管永远在路上!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叉车专项整治为契机,持续采取强力措施,强化巡查执法,曝光典型案例,深化培训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倒逼企业全面排查并彻底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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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区市场监管局呼吁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使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行为(无证操作,违章作业,使用未登记、未检验、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等)。

电话:0754-87369577或12345

邮箱:sthjtzsb@126.com

叉车操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请关注

微信公众号“广东特种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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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申报检验与使用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申报首次/定期检验需提供:

1.产品合格证(复印件,验原件)

2.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3.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

4.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5.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如适用)涉企免征确认表

申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需提供: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叉车产品合格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有效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如非使用单位自有产权)产权单位的书面委托或授权文件

6.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关键机构联系方式:

检验机构: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汕头检测院

地址:金砂中路64号(金乐酒店对面)

电话:0754-88844404(业务室)

监管与登记机构: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濠江区磊广大道西墩路口

电话: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0754-87369577

登记注册窗口:0754-86702362

作业人员考证机构:汕头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汕头市电梯协会)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7号1栋201

电话:0754-8854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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