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后,不少同学会利用课余时间上网学习、社交,但网络世界并非 “法外之地”。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了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案件:有同学因沉迷网游充值 “氪金”,造成家庭财产损失;有同学被陌生人诱导泄露个人信息,甚至遭遇网络诈骗;还有同学因浏览不良信息、参与网络暴力,影响身心健康。
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含有淫秽、暴力、赌博等内容的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也需落实 “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屏蔽有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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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时要牢记 “三不原则”—— 不随意透露姓名、住址、学校等个人信息;不点击陌生链接、下载不明软件;不参与网络争吵、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如果遇到网络违法问题,及时向家长或检察机关反映,共同净化网络环境。
三、筑牢 “防性侵” 防线,
认识身体 “安全边界”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是性侵犯罪的重点侵害对象。开学后,校园、校外培训机构、上下学途中等场景,都需要提高警惕。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时,会严格落实 “一站式” 询问机制,避免受害者二次伤害,同时依法从严打击犯罪,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性骚扰行为,学校也需定期开展性教育课程,帮助学生认识身体隐私部位、分辨不当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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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记住 “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都不能随意触碰”。如果有人做出让你感到不舒服的身体接触(如强行拥抱、抚摸隐私部位),或用言语、图片进行性暗示,一定要第一时间远离,并向信任的成年人求助。检察机关会始终站在你身边,守护你的人身安全。
四、检察机关的 “护苗” 承诺:
不止于 “办案”,更在于 “守护”
除了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检察机关还会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深入学校开展 “法治进校园” 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形式,让法律知识融入校园生活;联合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救助、心理辅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园周边环境开展专项监督,推动整改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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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成长没有 “回头路”,每一份守护都至关重要。新学期,检察机关将继续以 “检察蓝” 守护 “少年红”,与家庭、学校、社会携手,共同为未成年人打造一个安全、温暖、法治的成长环境!
如果您或身边的未成年人需要法律帮助,可拨打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热线12309,或关注当地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未成年人保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