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提出“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等六项明确要求。五年来,深圳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持续打造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深圳不断从要素集聚走向要素组织,从制度试验田走向制度输出源,形成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能力建设为支撑、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以区域合作为拓展的改革开放新格局。
在深圳改革开放的实践路径中,人才是制度运行与创新的第一要素、服务贸易是推动产业链跃升与制度对接的核心领域、平台是实现制度整合与规则协同的载体,三者共同推动深圳更高水平改革开放。为系统总结近年来深圳改革开放的探索实践,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梳理深圳改革开放的演进脉络。第二至第四部分分别聚焦“第一资源”人才、“货物+服务”产业、“前海+河套”平台三个关键领域,总结近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与成效。第五部分提出未来制度型改革开放的方向建议。
深圳改革开放的发展演进
改革开放是深圳的根和魂。1980年设立深圳经济特区,正是以“试办出口特区”的方式,率先试点探索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革开放。45年来,深圳一直承担着为改革开放先行探索的使命。2020年,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等六项明确要求,明确深圳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2020年,党中央经过深入研究,决定以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契机,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一揽子推出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2025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赋予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新任务新使命。
人才机制创新:构建“引育留用”全链条支撑体系
人才是第一资源。在制度型开放体系中,人才不仅决定城市的创新能力,也支撑服务贸易和制度平台的运行效能,是要素组织能力提升的起点。近年来,深圳不断推动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制度创新,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人才体制机制。
在“引”的方面,通过制度突破不断拓宽境内外人才引进渠道。深圳连续四年位居全国最具人才吸引力城市榜单前三位,连续两年位居中国城市95后人才吸引力榜首,920名深圳学者入选了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深圳坚持人才发展战略,持续完善人才认定标准,成为我国吸引境内外人才的主要城市。深圳通过构建高层次人才、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等人才队伍矩阵,目前吸引的各类人才700万。
在“育”的方面,强调人才培养机制与科研体制协同改革。一是推动高校、科研机构“走新路”,如鼓励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在前海设立成果转化中心,建立以高校为源头、企业为载体、市场为导向的“从0到1到100”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二是完善“产学研用”协同机制,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和高校分类发展,引导科研资源向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三是改革人才评价标准,强化成果转化与实际贡献导向,营造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的人才发展环境。
在“用”的方面,深圳聚焦放松科研人才的制度性约束。试点新型研发机构去行政化管理,推行雇员合同制、薪酬市场化,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前海探索允许外籍科学家担任法人代表,这一制度突破为吸引全球高端人才创业就业提供政策支持,有力提升深圳的科研自主能力和国际人才吸引力。
在“留”的方面,深圳致力于打造国际人才发展生态系统。持续提升覆盖人才及家庭的服务水平,涵盖居留便利、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关键领域。例如,前海国际人才港不仅为港澳青年提供创业资源,还逐步完善科研支持与人才住房等生活保障配套,促进人才在深“愿意来、留得住、干得好”。
深圳正在从“政策吸引”迈向“机制承载”“平台支撑”的人才战略阶段,通过人才发展的全链条制度改革,增强城市对全球人才的聚集力。
服务贸易赋能:推动全链条创新和价值链跃升
服务贸易的深层价值,不仅在于出口额提升,更在于其带动产业组织方式的系统重构。进入高水平开放新阶段,深圳正积极推动服务贸易发展,并通过服务贸易推动全产业链创新,构建“货物+服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一方面,服务贸易正在成为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支点,支撑深圳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深化国际规则和标准对接。另一方面,服务贸易推动深圳优势产业如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等持续嵌入全球价值链,出口产品加速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
服务贸易驱动“人财物数车”五要素自由流动。与货物贸易侧重“物”的流动不同,服务贸易的核心在于“人财物数车”五类关键要素的制度创新与跨境协同。服务贸易推动打造要素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实现要素在跨境流动中的可控与高效配置,全面提升深圳作为开放型城市的资源组织能力。
深圳前海围绕“人财物数车”五类要素开展制度创新。“人”的方面,如率先建立港澳专业人士职业资格认可清单,探索备案执业制度,支持香港建筑师、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无需考试即可在前海执业。“财”的方面,如推动包括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发债、跨境双向资金池等“六个跨境”金融创新,提升资本要素跨境流通效率;“物”的方面,在于构建更加高效顺畅的跨境物品流通,尤其是科研材料、核心零部件等高附加值要素的跨境通关;“数”的方面,如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分类管理机制,推动不涉敏感性信息的企业数据安全高效流通;“车”的方面,加强口岸物流与运输设施协同,形成高效的交通与商品流转体系。
服务贸易以产业全链条创新驱动价值链升级。服务贸易正成为引领产业体系升级与制度型开放深化的关键引擎。相较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不仅具有高附加值、强外溢性,还天然嵌入制度、规则与标准等核心要素之中,决定着产业链从“制造环节”向“价值环节”跃升的能力。深圳正通过服务贸易制度创新,实现从“点状试验”向“链式重构”的转变。
首先,服务贸易推动制造体系向设计、营销、售后等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加快形成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营销到运维保障的全流程价值链。在电子信息、新能源、智能终端等出口优势产业中,深圳推动“产品+服务”融合式出口,强化制造环节的服务增值。
其次,服务贸易催生“货物+服务”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在前海,保税维修、离岸贸易、跨境电商、数字结算等模式不断涌现,推动传统制造企业嵌入设计、分销、数据驱动等价值环节。如前海探索的“两头在外”保税维修模式,为新能源汽车、智能硬件等高技术产品建立全球售后支持体系,成为“制造-服务-品牌”融合模式的重要突破口。
最后,服务贸易深化规则衔接和标准对接。作为高度规则敏感的领域,服务贸易必须通过更高水平的开放,建立与高标准规则体系相兼容的机制架构。深圳在前海率先构建服务贸易本地规则体系,重点在知识产权、数据流通、人员执业等方面试点国际规则对接机制,稳步提升深圳服务贸易重点领域的竞争优势。
核心平台协同:深化深港联动的改革开放枢纽
前海与河套作为深圳对外开放与深港合作的核心平台,承担着核心要素配置、服务贸易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与跨境制度融合的多重使命,正在构建“基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落地”一体化的功能梯度,形成制度型开放核心承载区。
前海:制度试验田走向制度输出源。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形成的48项经验举措中,有17项在前海率先落地实施,占比达到35%。这些创新不仅覆盖金融、法治、营商环境等关键领域,也在服务贸易制度、税制、跨境要素流动等制度方面实现多项突破。在制度输出方面,前海逐步从“试点示范”转向“全国推广”。包括MCC集拼业务模式、跨境电商税收机制、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备案制度等制度成果,已在全国其他自贸区广泛复制。
河套:深港科技合作前沿与基础研究策源地。相较于前海的产业化定位,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更侧重于深港教育科研的对接与“0到1”基础创新的推进。依托香港高校与科研机构优势,集中承载深港联合实验室、研究院、联合培养平台等科研项目,是深圳打造国际化原始创新策源地的重要依托。在制度上致力于构建与国际科研惯例对接的科研环境,为跨境人才交流、科研设备通关、研究数据保护等领域提供靶向制度支持。
前海+河套:制度协同与要素融合的新格局。深圳的平台探索正从单一空间转向制度整合与功能协同。前海与河套不仅是空间概念,更承载了深圳制度型开放的两条支柱:一是服务贸易与制度创新相融合。二是科技研发与制度保障相协同。河套集聚的教育科研优要素优势与前海120平方公里产业空间优势天然互补,正在形成从知识源头到产业终端的梯度递进体系。当前,深圳正以“前海+河套”双平台协同为抓手,构建“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产业落地”的功能梯度体系,实现从原始创新到产业化的制度闭环。这一协同融合体系不仅体现了深圳从要素集聚向要素组织的跃升,也回应了全球资源配置格局重构对制度环境与开放平台的更高要求。
相关建议
面向未来,深圳需逐步构建起从本地支撑、区域联动到全球融入的制度型改革开放升级路径,建议重点在以下三方面持续发力。
搭建“走出去”平台网络,拓展改革开放的外延空间。引导鼓励本地龙头企业以产业、集群出海的方式,带动“技术、标准、规则”也“走出去”,协同上下游企业以产业链、产业集群的方式融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环节。
创新深港“跨境飞地”合作,探索更高水平规则衔接路径。深港合作正在成为高标准对接国际规则的重要实验场。目前,在前海已实现深港跨境支付结算、数字身份认证、数据分类流通等方面的规则协同,及港澳专业人士执业、跨境税收机制等制度安排的初步融合。下一步,可探索参与香港特区政府就北部都会区“片区开发”试点招标。在物理空间、制度规则、要素流动三方面推动深港协作从点状互动向系统联动升级,形成更高水平的深度联动。
从试验区到输出源,提升改革平台的全球外溢能力。深圳综改经验从“率先试点”到“全国推广”,已形成典型制度扩散路径。在此基础上,发挥产业优势,围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跨境数据流动等制度型开放议题,进一步参与全球规则制定,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提升制度影响力与规则塑造力。
//本文为《深圳特区报》“理论周刊”栏目特约稿件